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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校

抗击肺炎疫情 及时做好应对---青海警院及时调整春季开学教学工作

时间:2020年02月26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2-24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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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印发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精神和疫情发展情况,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结合我院教育工作实际,及时对春季开学、学生实践等教学工作进行了调整。

一是学院对2020年2月11日开展的公安类专业三个区队集中实习工作进行了延期,对2020年3月2日开展的其他专业学生自主实习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学院要求教务处要做好与相关实习单位的沟通工作,及时调整实习计划;学生处负责通知所有学生,在未接到学院实习通知时,任何人不得提前返校,提前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擅自进行实习(或见习)等活动,所有学生必须在家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没有结束之前,一定要严格按照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要求执行,实习时间等候通知。

二是按照教育厅《职业院校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中指出的“全省职业院校春季开学按3月1日开学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由省教育厅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后另行通知”的精神,要求教学系部通知全体教师于2月2日前返青,及时向本部门报告并居家隔离14天;教师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仍然要认真备课,做好新学期开学的相关准备工作;教务处密切关注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确保教材按期到位,收到开学通知后,能够如期开展教学活动。

三是根据省公安厅政治部通知要求,原定于2月2日返校的34期新警班、2月16日开班的城北公安分局辅警培训班的返校和开班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教学准备工作,学院要求教务处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及时调整春季开学的准备工作,适时发布工作指南,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供稿: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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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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