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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校

学院组织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目标责任书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9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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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4月18日上午,学院组织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目标责任书》,党委书记王卫国与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院领导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

院纪委(监察处)根据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责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紧紧围绕学院年度中心工作,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及岗位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了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以加强岗位师德师风教育、廉政教育为基础,以重点岗位监控为重点,以完善廉政风险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规范权利的使用和制约,促进作风建设。层层加压,注重抓小、抓早,早提醒,早预防,把"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作为监督的抓手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列入学院年终绩效考核。

通过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强化了学院各部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和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履职意识,增强了院党委及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图、文 /陈耀武  纪委(监察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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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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